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Chinese Institutes for Medical Research (CIMR), Beijing](简称“创新中心”)是北京市为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医药健康领域原创性研究、加快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中心将密切联合大学校本部各学院以及学科特色明显的附属医院的临床医疗资源,以临床问题研究和转化研究为特色,建设成为世界高水平医药创新研发集群。创新中心研究领域涵盖基础医学、转化医学、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等,将全力打造多学科交叉的现代医学研究体系和“医教研产”深度融合的生物医药科创高地,并以此为依托培养面向国家医学科学创新战略需求的新型人才。
创新中心依托首都医科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公布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②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新GRE≥305分;
⑤TOEFL≥90分(IBT);
⑥IELTS(A类)≥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⑧首都医科大学组织的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50分(当年有效)。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6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⑨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参加在首都医科大学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4 年 3 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随后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首都医科大学 2024 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首都医科大学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创新中心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创新中心:
1. 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网报后A4纸双面打印、签名,电子版需为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4)《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6)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11)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2)个人陈述(格式见附件1《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自述表》,填好后A4纸打印并签名):每位考生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的个人陈述,应至少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出国交流访问学习经历(若有请务必填写,并标注交流访问学习的起止时间、目的和内容);
(13)填写并打印《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 “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包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获奖证书可包括学生活动等,上述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说明)。注意: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
其中材料3(在读证明)、材料4、材料10模板的下载地址:
报名系统首页或 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申请材料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已经密封的专家推荐书除外):纸质版材料应按照序号顺序排列,并用铅笔在各类别材料右上角标注(1)(2)(3)等序号,如果某一类别没有,则跳过编号。
电子版材料均应为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照“编号+文件名称+姓名”命名,如果某一类别没有,则跳过编号。所有文件应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并按照“申请专业+姓名+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申请材料”命名。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ducation@cimrbj.ac.cn,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专业+姓名+创新中心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申请材料”。
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纸质材料以供核验。
2023年11月24日16: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特别提醒:
(1)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2)所有考生(包括往年注册过的)均需要在系统中重新注册:请选择“普通博士”注册新账户,使用以“24”开头的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环节。
(3)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只能在未缴费前进行修改,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要在 2024 年 7 日 15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④联系电话要为本人常用手机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状态以便接收信息;⑤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4)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可提交一条报名信息。
缴费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10:00 至 11 月 23 日 10:00。
收费标准为200 元/人。收费平台每日 23:00-24:00 关闭,请考生避开此时段缴费。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创新中心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形式:线下考核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不少于2小时。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各二级学科应在笔试前将进入面试的比例告知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拟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基于考生的汇报情况,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综合能力、拟报考导师研究方向中相关实验的操作进行考核,就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工作潜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等综合评判。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及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 创新中心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创新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和创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创新中心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创新中心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创新中心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创新中心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成立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创新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创新中心及时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创新中心处理结果不服,在创新中心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调剂
第一轮复试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八、体检与拟录取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扩招名额,可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顺位替补或调剂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网站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时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九、学费标准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首都医科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 元/人/学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0 元/人/学年。
十、研究生奖助政策
首都医科大学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网址:http://yjsh.ccmu.edu.cn/xsgl/jzgz/index.htm
十一、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别说明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和户口不做迁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全日制博研究士生仅录取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考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表示该导师 2024 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表示该导师 2024 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参加首都医科大学第一批次考核已获拟录取资格者,或已获得其他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补充批次报名。
(四)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均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
(五)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六)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若考生未按首都医科大学 2024 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83950568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邮箱:education@cimrbj.ac.cn
十三、监督电话
010-83911095(工作日 8:30-11:30,14:00-17:00)
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