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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启动选聘临床联合研究员
发布时间:2024-11-19
关于选聘临床联合研究员的通知
 
为推动首都医学科学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与临床密切合作,培养和支持优秀中青年临床研究人员成长,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拟从首都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择优选聘符合条件的临床研究人员,作为创新中心临床联合研究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临床联合研究员选聘遵循按需设岗、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从事临床研究工作的正式员工,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无违规违纪问题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发生过严重医疗事故;
2.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或有很大潜力成为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物;
3. 取得具有较大创新性或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有意竞聘创新中心临床联合研究员者可自由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详细的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包括教学与人才培养);
2. 近五年科研工作总结(不超过3页);
3. 代表性论文5篇(全文);
4. 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不超过3页);
5. 推荐5位申请人领域的国际专家;
6. 以上5项材料,请使用5号字体,英文撰写,合成一份PDF文件,提交电子版。
  
四、支持措施
创新中心与临床联合研究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每个聘期3年,可以续聘。聘期内,临床联合研究员的人事关系及工资薪金、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创新中心对所聘任的临床联合研究员在科研经费、研究生招生及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五、相关说明
1. 本年度临床联合研究员选聘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以后逐年遴选。当年申请没有获得选聘的申请人,须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
2. 申请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永久取消其申请资格。
3.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发送至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事务部。
邮箱:clinical_affairs@cimrbj.ac.cn
(注明“临床联合研究员申请”)
 
联系电话:010-83950743(余老师)